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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设计:好的,坏的和丑的

2019-08-22

  
  1.品味和能力
  一个设计者最需要的就是好的品味(Taste)。当我们说一个人品味好的时候,常是指这个人的"审美"好,或者这个人善于发现"美"。但是一个人有好的品味,往往不是因为他善于发现“美”,而是因为他善于识别“丑”。当一个人识别出丑陋的事物,并且对这种丑无法忍受的时候,他自然就会选择那些美的东西。因此,好的品味不仅和"美"有关,更和“丑”有关。这里说的“美”和“丑”,不只是表面上的好看或者不好看,它包括产品的美丑,技术的美丑,制度的美丑,和人性的美丑。对于刚开始从事创作职业的人,尤其是做设计的,品味和能力可能会有一定的距离。在你在职业生涯刚开始的几年里,你的品味会比你的才能超前几步。你的作品可能暂时没有满足你的品味,不要因此放弃,因为能力会慢慢的赶上。而且最终,你的品味会决定你的风格(Style)。
  美国最火的广播节目“This American Life”的Ira Glass通过一个视频告诉我们他的经验,他说,在刚开始几年里,你的作品可能并不如你希望的那么好,你试图做好,但是能力并没有达到。但是记住品味是你的一切,如果你的品味足够好,那你就能意识到你做的东西是很蹩脚的,是不够满意的。很多人没有度过那个阶段就中途退出了,但是我见过的所有优秀的创作者,都曾有过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他们有很好的品味,他们知道他们所做的并不让自己满意,但最终都度过了这个阶段。因此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如果你正处在这样的阶段,你需要知道这是正常的。你所唯一能做的而且最重要的就是,做很多很多的事,每个月每周都做出新的东西,只有通过大量的实际操作,你才能跟上你的品味,才能够弥补品味和能力之间的间隙。你的品味帮你辨别出你想做的和你会做的之间的距离。
  2.什么决定你的品味?
  一个人的品味由多个因素共同塑造,最直接的是一个人成长环境的文化,中国的文化是什么也许透过frog Design的创意总监Jan Chipchase的这几张图你就能看出一些,财富和贫困的差异,西方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差异,梦想与现实的差异——
  在这样差异巨大的多元文化下成长起来的人,对差异化会比较包容,品味自然也就比较宽松,可以说中国人适应能力强,好的坏的都能将就,喝的了毒牛奶,吃的了地沟油。也可以说中国人有中庸的思想,做事情一定跟大部分人一样,不愿意与众不同,抢打出头鸟。还可以说中国人喜欢辩证的看问题,任意拿两样东西去让他做个比较,答案常常是“这个也可以,那个也不错,各有各的好”。中国人差异化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中国人必须对丑的事物拥有极大的容忍度,否则就混不下去。在中国表达对丑不满的人常常会被排挤,被攻击,甚至遭受生命危险,因此大部分人都不由自主的接受我们周围的世界,而能够发出批判声音的人为数不多。有意思的是,公众本身不觉得那么有些东西很丑陋,被有的人一提醒,才意识到原来那的确是丑的。从毒牛奶地沟油到现在的毒胶囊,本质上说都是有人对一些丑恶的做法视而不见的结果。中国需要更多这样“对丑无法容忍”的人,需要一个对“丑”重新认识的启蒙,通过揭露丑而发现美。
  3.对丑的容忍度
  Hi-iD曾有一片文章讲“美的感知力”,很赞同其中关于Taste的看法。Taste翻译过来是“品味”,可品味通常是围绕着格调上的词语,比如我们会说某某人着装很有品味,某某人对美食很有品位,如果我们只是把品味当做类似着装或美食概念上的品味的话,未免有点将其概念狭隘化了。Steve Jobs的衣服千古不变,如果按照大众对品位的理解,Steve Jobs的品味就差到了极点。因此Taste是一种能力,而不是格调。我们不去纠结于词语上的不同,就其概念来说,绝对不仅仅是穿着时尚,或者紧跟潮流那么简单。Taste是一种“美的感知力”,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一定是每个人都有,否则就不会有大众都欣赏的美。既然每个人都有这种美的感知力,那么是什么让Steve Jobs的Taste与公众的Taste不同呢?仅仅是因为每个人的对美的感知力大小不同决定的吗?个人认为正好相反,Steve Jobs的品味于众人不同的原因在于他对丑的容忍度极底。几乎是“对丑陋的零容忍”。这种近乎严苛的要求一直影响着他的一生Steve Jobs刚刚搬新家的时候,家里没有家具,因为他始终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家具。他就是这种宁缺毋滥的人。有一张照片,他在家里盘腿坐在地板上,家里只有一盏Tiffany的大落地灯。这张照片后来成为了经典。
  因此“对丑的不容忍”是解释一些人Taste的不同于其他人的最好的方法,也是解释了中国为什么一直出不了像Steve Jobs这样的人,因为中国每个人从小到大见过太多丑的东西,对丑的容忍度很高。不信?欣赏一下这些优秀建筑吧。
  4.“美”是主观感受吗?
  我们从小到大都会认为,“美”的概念是主观的,一个东西美不美,常常由个人喜好决定。某个人喜欢一件东西,会有很多原因,有可能是他的母亲也拥有同样的东西,或者某个明星也在用它,或者是有一些特殊的记忆在里面。
  人的思想就是没有经过整理的碎片的混合物,所有小孩子从被无数遍的教导,“美"是一种偏好,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这样的说法可以有效的解释不同人有不同的观点并且杜绝无谓的争辩。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要你设计过东西,你就会明白。
  如果你是一个设计者,如果你承认美是主观的,那你没法做设计了,如果美只是个人偏好,那为什么还有设计呢,每个人喜欢自己偏好的东西就好了。
  有经验的设计者会发现随着经验的积累自己对“美”的认知是在变化的,他会发现有些美是被人们共同认可的美,找出这些被公认的美之间的共性,就成为他的主要工作方法。中学的课堂里马克思教我们辩证的看问题,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包括真理。即使我们已经长大了,这种观念仍然会留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但是只要你开始思考,你就会发现,众多领域对“美”的认识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Dieter Rams的设计原则
  既然有公认的“美”,那么自然会有一些创造这些美的通用方法。德国工业设计师Dieter Rams总结过如下“好设计"的十大原则——
  Paul Graham的设计原则
  1.好设计是有启发性的
  文学作品可以被分为描述性和启发性,绘画作品也是,启发性的作品往往比描述性的更打动人心,正如每个人看到《蒙娜丽莎》都会有自己的理解一样。在建筑和设计领域,这个原则意味着一个建筑或者产品,应该允许你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比如一幢好的建筑物应该充当一个平台,人们在这个平台上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而不是让人按照建筑师的意思去安排你的生活
  对软件行业来说,这条原则意味着应该为用户提供基础的元素,并且使得他们能够随心所欲的组合,就像乐高玩具。在数学领域,有启发性意味着一个好的研究应该可以为许多新工作提供基础。在学术界里,大体上可以把被引用的次数当做启发性的衡量标准
  2.好设计是困难的
  做出伟大作品的人,我们会发现他们的共同点都一样,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解决越困难的问题越需要努力付出,登山的时候,必须扔掉一切不必要的装备。有一个关于王石的故事印象很深刻,冯仑在谈王石时说:“王石登珠峰的时候,每登到一个阶段,回到大本营时,就一头扑进帐篷,躺下,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多说,队友以为没气了,但王石说,到那个时候自己只想多蓄积精神,以便能登上珠峰,其他什么都不想。”
  然后冯仑又说另外一个登山者,每到一个阶段就跟媒体通气儿,很兴奋地谈自己看到的感受,结果到8000米的时候再没有力气登上去了,只好遗憾地下山。所以,当人有了一个目标的时候,就应该不遗余力,耐得住寂寞,才能登到高处。
  在设计中,当困难太大的时候,就逼得设计师不得不选择最简单的设计,当解决难题成为设计师的主要任务时,那些花样,流行,装饰全都不存在了。
  并非所有的痛苦是有益的,有好的痛苦,也有坏的痛苦,你需要的痛苦是让你向前冲的痛苦,而不是无作为的痛苦。设计工作中,解决问题的痛苦是好的,但是挑剔的客户和低劣的材料带来的痛苦是坏的痛苦
  德国包豪斯(Bauhaus)学派的设计师采取美国建筑师路易斯沙利文(Louis Sullivan)的“形式追随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s”的观点。因为当功能本身就很困难的时候,形式必须追随功能,因为没有别的精力再开发多余的“形式”了。同样,人们觉得自然界里野生动物是很美也是因为他们富有挑战的生活让他们的每一个特征都有其作用。没有丝毫装饰和浪费。